神經波士開會時經常怪論百出,每每引經據典,搬出自己剛剛讀過的商業暢銷書的內容;一些本來已是攪笑多於實際的所謂商業理論,經他的神經演譯更是笑料百出。
最佳例子莫過於曾於2003年榮獲攪笑諾貝爾獎的Murphy's Law — 這條「梅菲定律」訂於1949年,主旨可用一句概括︰
"Whatever can go wrong, will go wrong" (任何可能錯的事,都會錯)
如果你對攪笑諾貝爾獎這項殊榮沒有認識,看看以下幾個不分年份頒發的獎項,便可得知一二︰
2006年.醫學獎:費斯麥爾的「手指直腸(肛門)按摩克制打嗝」。
2003年.跨領域研究獎︰授予瑞典斯德哥爾摩大學的Stefano Ghirlanda, Liselotte Jansson和Magnus Enquist,他們的研究發現雞喜愛長像漂亮的人類。
2000年.電腦獎︰授予美國亞利桑那州的一名程式員,表彰他發明了一種能探測及防止因貓踏過電腦鍵盤而影響電腦運作的軟件。
說回神經波士常說的 Murphy's Law ,「定律」本身希望禪述的意念,大概是「凡事皆有出錯的機會,應小心計劃行事」;然而卻用上笨拙無比的方法表達,明眼人一看而知,是空廢的言辭︰既然任何何能錯的事都會錯,那麼,梅菲定律本身便是錯的;而且,任何「可能錯」的事,亦即「可能沒錯」的事,那麼,也就不會錯了,這所謂的定律便把自己駁倒了。套用最後一任港督彭定康對魯平那名句「千古罪人」的回應,只不過是”Empty Threats”罷了。
想想,還是不用太認真去分析,反正,神經波士提不提 Murphy's Law也好,從長不出象牙的口說出來的,也只會是廢話而已。
神經波士的性格畏首畏尾,正所謂「「船頭驚賊,船尾驚賊。」,把Murphy's Law奉為金科玉律,是再自然不過的事。將之用於管理層面上,便演變成︰
「這個世界那麼大,客戶隨時有可能轉投其他生產商的懷抱,所以,我們應該每天都給他們至少一個電話,努力維繫(破壞?)良好的商業關係!」
「這次的訂單很重要,生產過程中隨時都有機會出錯,我們應該派人到工廠作24小時全程監察,然後每小時向公司匯報最新情況!」
「這個產品是工業照明用的,必須確保其堅固度,來讓我試試看……」說著便把產品放在地上,整個人站上去!可是,這個產品,根本不是這樣放在地上用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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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按MURPHY LAW "Whatever can go wrong, will go wrong" (任何可能錯的事,都會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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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Re: 安仔
[6] Re: 大份D
[7] Re: 錯漏百出
[8] Re: big








